sublexical's profile性先进的亚词汇加工:只许胡折腾,不许折腾胡。PhotosBlogListsMore Tools He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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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November

    被当地华文媒体退稿

    注:文中黑体字本来是调侃,结果很快就收到编辑反馈,说不能够发。作为一名预言和实践的结合,这种处境还是蛮好玩的。

    原文在这里

     

    通过英文认识中国

     

    冯正虎、奥巴马、番禺散步,最近两周,华人世界的三件新闻事件,英文报道与中国本土报道展开了竞争。

     

    以目前结果看,番禺散步,也就是番禺当地民众抗议垃圾焚化厂计划,在1123组织抗议,中英媒体覆盖度基本上打平,中国大陆英文媒体也做了报道;奥巴马访华,大陆媒体的报道,盖过英文媒体,但是《南方周末》收场的报道,成为新闻背后的新闻,比奥巴马访华更加有看头;相比之下,冯正虎的故事,几乎是一边倒的英文报道,大陆中文媒体全部噤声,只有海外“反华”媒体,跟进报道,即便如此,时至今日,冯正虎的报道,用Google搜索也不过百条。

     

    冯正虎是一名日本海归,2000年回上海经商,以“非法经营罪”入狱三年,出狱后从事维权运动。今年114日,冯正虎在八次申请入境之后,再次被中方强力送到日本成田机场。此后,他拒绝入境日本,滞留在机场入境处。入境处理论上属于非日非中领土,冯正虎等于漂流在公海。他通过推特(twitter),每日更新自己在入境处的生活,演绎了一部真人版的电影《The Terminal》。

     

    在这场新闻竞赛中,日益繁荣的海外华文媒体,基本上是围观群众。这三条故事素材,给海外华文媒体提出了一个问题:什么样的故事值得报道。冯正虎身份特殊,成为海外华文媒体忌惮的话题。虽然身处海外,大陆的生意才是目光所及,即使有互联网的传播便利,GFW的威力,足以让任何一份唐人街小报需要考虑自己的音量。

     

    这就是华文媒体头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身处新闻自由的英国也不例外。至于有媒体,就有监督,更是一厢情愿的神话。以英国报业发达为例,最初也是殖民和世界贸易的拥护者,出于宣传政见,影响西敏寺议会而设立。其形成今日格局,能够达到扒粪西敏寺议员津贴,而不用担心开天窗,是与其国人百年来政治抗争有关。今天,身处英文世界的中文媒体,在政治素养上,连借力打力的胆气都没有,发展策略走不出“没有生存权,哪里来的发展权”的迷思。

     

    放眼今日英国的华文报纸,大概只有老牌《星岛日报》不惮于报道各类异议题材,做足标题和版面。笔者看到北美版的《星岛日报》已经做了这个新闻,如不出意外,冯正虎的故事,欧洲版的估计也不远。相比之下,大陆背景的华文报纸,在这三个故事上,显得畏首畏尾。目前看到的几家报纸,虽然眼睛时刻盯着祖国,常常发文喊冤被歧视,要崛起,却始终看不到这么一个绝好的故事,这种做新闻的职业素质,与本地华文媒体的薪酬一样,还需要提高。

     

    这场新闻报道竞赛,只不过再次证明了一句网络笑话:以前,我们好好学习英语,来了解世界,今天,我们好好学习英语,来认识中国。既然如此也好,那么继续学习英文,多读英文报纸吧。

    24 November

    布里斯托真是个好地方

    一位博克作者,生物学女博士,兼职应召女郎的故事,据悉目前在布里斯托某单位工作。相比之下,我觉得泰晤士报的报道写得更加好看一些。
     她的博克名字还是我挺喜欢的一部电影Belle de Jour,很怀念那段在图书馆看片子的周四与周日时光。

     

     
    15 November

    很酷的人和访谈

    Ranulph Fiennes是昨天Mark Lawson的主角,他被吉尼斯世界纪录称为最伟大的冒险家。很酷的访谈,很酷的人。Ranulph的谈话风格,很冷静,几乎没什么渲染表述,不管是最残酷,还是最激动的时刻,很有英国人那种处世不惊的闷劲。相比之下,我看到许戈辉主持的一台晚会,有洗了桑拿跳到游泳池感觉。
    Ranulph有几个看点,第一他有两个当演员的堂兄弟,英国病人和恋爱中的莎士比亚;第二,他帮朋友去炸了一个大坝,地点在Castle Combe,一个我很想去的地方;第三,他的第一任妻子是他12岁时候认识的女孩,那时候她9岁,相守到老;四,他64岁和第二个妻子生了一个女儿。
    07 November

    伐檀与《不会说话的爱情》

    第一部分
     
    词:周云蓬
     
    绣花绣得累了吗
    牛羊也下山咯
    我们烧自己的房子和身体生起火来
    解开你的红肚带
    撒一床雪花白
    普天下所有的水都在你的眼里荡开
    没有窗亮着灯
    没有人在途中
    只有我们的木床儿它唱起歌说幸福它走了

    我最亲爱的妹呦
    我最亲爱的姐
    我最可怜的皇后我屋旁的小白菜
    日子快到头了
    果子要熟透了
    我们最后一次收割对方从此仇深似海

    从此你去你的未来
    我去我的未来
    从此在彼此的梦境里虚幻地徘徊
    徘徊在你的未来
    徘徊在我的未来
    徘徊在火里水里汤里冒着热气期待
    期待更好的人到来
    期待更美的人到来
    期待我们往昔的灵魂附体它重新再来
     
    第二部分
     
           坎坎伐檀兮,寘(置)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猗。
      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
      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貆兮?
      彼君子兮,不素餐兮!
      坎坎伐辐兮,寘之河之侧兮,河水清且直猗。
      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亿兮?
      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特兮?
      彼君子兮,不素食兮!
      坎坎伐轮兮,寘之河之漘兮,河水清且沦猗。
      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囷兮?
      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鹑兮?
      彼君子兮,不素飧兮!

     
    第三部分  YouTube上的录像,献给伯明翰大学心理学院的何老师,说实话,你和周云蓬还真有点神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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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October

    新留学时代的衣着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糟的时代”,19世纪英国人狄更斯的话,在21世纪中国广为流传,成为海归和土鳖共同聊以自慰的语录。可惜,2003年去国赴英,我活生生地错过了这么一个好坏无常的时代。

     

    记忆之中,从那年开始,中国经济以每年8%的速度稳定发展,到了之后还发现,原来流传的“19世纪以前中国的GDP一直是世界第一”的观点,源自英国老牌杂志《经济学人》的马屁。此后,在英国谈论中国话题,也越来越多起来。

     

    我感兴趣的居然是服装。素以生活低能暗示某种名士风度,我对衣着并没有特别的爱好。直到有一天,在布里斯托街头,看到一位中年华人女士,穿一套西装,看不出是职业女装,缺乏那种严谨低调的感觉,布料缺乏质感,款式朴素得有点过,加上有些肥大,特别是肩膀,有点挂在身上。

     

    这样装束之保守,极大了刺激了我自以为麻木的衣着神经。回到住处,忍不住和同住的几位留学生朋友说,你有没有感到这边很多八十年代来的人,衣服有点怪?记得看民国时代留学生,常常是先生黑色呢大衣,太太有个皮草披肩,眼光深邃地透过镜片看着镜头,神采奕奕,仿佛受足了知识与智慧的滋润。2005年初春,受其暗示,我也穿了一件TOPMAN的黑色呢大衣回家,配上鲜红色调的围脖,却在温州机场被妹妹大肆嘲笑,说英国的牛角扣羊毛大衣都已经滥大街,你还穿得和老头一样回来,这让我好生委屈。

     

    也许,我看八十年代留学人的衣着,如同21世纪的身处中国的妹妹看现在的我一样。

     

    这样的经历,我曾经在北京碰到过。我的家乡,在中国以服装和鞋的生产闻名,耳濡目染,对服装的潮流有些潜在的感觉。当初刚到北京,对北京人衣着,受到过也有类似的刺激。经过两年改造,慢慢接受了绿色军大衣其实是一种京味的酷,而西裤配运动鞋只不过提前宣布了七八年后到来的周杰伦风格。

     

    当时大学校园里的穿着水准,基本上与外面大街上相同。老校长季羡林老先生,正是一袭旧中山装,被新生视为迎新的校工。当时北大教授里面,一位叫朱青生的美学教授,我觉得穿着是最帅的,褐色礼帽加蟹青色风衣,记忆中,曾在一场冬雪之后,在学五食堂前,超过一米八的身影,飘然而过。后来我才知道,他曾经在德国留学过。

     

    在英国,因为读博士关系,“士志于道而耻衣恶食恶者,未是与议也”的教训,在脑子还有点作用。除了参加学术会议之外,基本上很少买西服正装,日常穿着也不想太潮,一般T恤加牛仔裤基本上可以了。不过,受国内美国风影响,如果认为出国,总要带个棒球帽,显然在英国,这不仅仅是土,而是没文化的美国佬的恶俗。如果稍微讲究点,T恤最好翻领,配灯芯绒的裤子,天冷了,衬衫加一件毛背心,足以应付学校里大大小小的场合。

     

    当看到8090后的留学生,女生的GUCCI的墨镜镜架,挂着LV手袋,在夏天阳光里,晃着了你的眼,男生的内裤比牛仔裤更高,夜里去赶clubbing的西服里稍稍翻出的衬衫袖子,居然让你觉得有那么一点味道在心头,很遗憾,一个最好也是最差的时代也已经离你而去。

    19 October

    话剧海鸥

    昨天看了一场话剧,契柯夫的话剧〈海鸥〉,据说很有名,我没有看过,直到看到男主人公射杀海鸥,给女主人公作礼物,想起来自己可能看过这个剧,却不知道何时何地。也许一种原型,听过看过很多类似疯狂的爱的初次表达。
     
    昨天是在布里斯托old vic剧院,第二次去,第一次去看了Loot,散场后还特地买了一本剧本,当时听不懂绝大部分英语,昨天听懂了80%,看来经过五六年生活,英语还是有提高的。
     
    昨晚的〈海鸥〉有点实验的味道,道具和舞美简化,演员在场与场之间,下来向观众要一些随身携带的东西,做道具。看的是演员的台词功力,应该说不错。按照我对俄国人的想象,昨天的人物肢体、语言和表情,应该是很英国的,正因为如此,我才会在笑反应上与英国人有了基本一致的判断,他们笑,我也在笑,他们不笑,我还在笑。上次我贴了一张Simon Gray照片,也是一名剧作家,他写的Hidden Laughter,我一直期待有天可以去看看。
     
    话剧,已经是博物馆艺术,昨天现场观众大概是演员的三倍左右,没有坐满。今年还是中国大陆〈恋爱中的犀牛〉首演十周年。对很多人来说,话剧也是一种心理治疗的手段,很少有生活会在几个小时之内,压缩了如此多的矛盾冲突,却又得到彻底的宣泄、暗示、质问和放松。
     
    因为只有一张票,看完了一个人回家,布里斯托晚上十点以后气温,现在已经很冷了。路上重复了过去一个想法,在今后的十几年时间里,曾笠将成为自己生活中无法隔绝的存在体,今后的生活都将是以三人行为主调。希望有一天也带他和他妈妈一起来看话剧,只要他不闹。不过曾笠的奶奶在我出门之前,惊叹了一句:你们这里还这么土,还有晚上出去看戏的啊!
     
     
    15 October

    电台主持,关于我的英语

    现在业余帮朋友主持当地一个英文谈话节目,算是自己的网站与当地社区的合作。
    我自己听了三次自己参与的节目录音,感觉发音和表述很糟糕,有什么建议帮我提高一下,或者有什么反馈,对于节目
     
    你可以点击下载过去的文档,有点大,但是会很快
    11 October

    中秋节记事

    中国大学一般在9月初开学,英国的是在10月初。对于中国学生来说,这里开学前的fresher's fair(大学迎新会),人山人海,误以为是对自己初来乍到的欢迎刚开始。在这台暖场之后,恰逢国庆和中秋形影相随,感觉到了英国,这世界也还都是我们中国人的。

      跟随而来的无尽的打工、冷热不一的fish and chip、狭小的中国店、下午4点钟就黑的天、晚上8点钟之后空荡荡的街道,却明明白白地告诉你:这才是Englishness的真相。

      此时,中秋节显得更加重要,顿时明白中国的月亮比英国的圆,于是开始给家里打电话,突然成熟地说,这里一切都好,请不要担心。父母来这边之后,都明白了。去年,我的父母探亲,中秋节晚上,老两口特地跑到街上看月亮,回来感叹说,奇怪啊,怎么感觉中国的月亮是比英国的要圆一些。

      也许是那顿中秋大餐,让母亲耿耿于怀。两桌朋友聚在一起,一是庆中秋,一是给曾笠百日庆祝,近乎供给制的菜量,改良的港粤家常菜,吃完了,人人自掏腰包算账,两桌博士男女纷纷计算小数点之后应该是几个便士。母亲到家之后,对我不屑一顾,呲,你这也叫请客。于是回国之后,两口子吃了一个星期的馆子,还打电话来炫耀带劝诱地说,十块钱,菜市场的蔬菜随便挑,都是农民伯伯在山上自己种的。

      记忆当中,中秋节并没有如此狼狈过。在北京读书的第一年,当时在昌平园分校,中秋与我的生日临近,我和宿舍里的朋友买了酒菜吃喝,没有AA。传达室有人过来说,家里来电话。我当时有点微醉,在电话里自鸣得意地说,大家都陪我吃饭,我在这里过得挺好。已经忘了当时是爸爸,还是妈妈和我说话。只是觉得从那之后,中秋节,不仅对于我,而且对于所有在北京的人来说,突然变得重要起来。

      每到中秋节的晚上,北京的夏利、富康常常拒载,因为司机也都赶着回家吃饭。一次我从过街天桥走过,突然回头看到,天上的月亮,好像北斗星一样,高高在上。此时,身上的手机响了,还是家里打来的。

      如今,在英国的每个中秋,都有一点这样的记忆线索在我心里,或是朋友贡献出家里带来的茅台,或是我突然按照名片册给朋友熟人打电话,或是一盒大而无当却内容小胜包装的月饼。唯一不能够想起的是,我曾经与哪个老外朋友说起过,中国和英国的月亮到底哪个圆。这是一个对于中国来说,曾经是非常重要的命题。

      当然,我也不热衷将中秋与伦敦狼人做一次跨文化比较,非中国人的味蕾,是无法体会蘸大闸蟹的调料里,最好放点姜来去去蟹肉的寒气。

      时值2009年,关于谁的月亮圆,从老问题变成了伪问题,特别是80、90后留英的新生代心中,我们闷在实验室,聚在朋友的寝室里,只要看天安门大阅兵中女兵方阵,哪管月亮在天上的死活。(

    09 October

    Simon Gray

    02 October

    Hastings

    29 September

    中国威胁论:我们,还有孩子真的这么蠢吗?

    据说彭定康在去年提醒英国人,牛津大学的数学本科有很多中国学生,而英国学生对数学失去了兴趣。这算是一种中国威胁论的弱版。
    而母亲的到来,认为英国的孩子不够聪明,包括其他国家的孩子和曾笠,因为他不会和人白白,不会唱找呀找呀找朋友,也许还包括一天居然2-3次大便。
    当然曾笠的父亲,也越来越接近一个笨蛋的程度了,因为生活在这个日渐衰弱的“帝国”。
    我该怎么回答呢?
    20 September

    为一个人留学英国

    又是一年新人来到,九月,家门前的树叶泛黄的时候,路上的学生渐渐多起来。看到越来越多中国面孔,小小的个子,拖着大大的旅行箱,我问自己,他们为什么要来这里,还有我自己。

    这个问题有点难。直到周末在去外地的火车上,我突然有了一点答案。这个答案有关斯迪德(John Steed)。我大概有20年没有他的消息了。

    斯迪德是老伊顿生,英国情报部门的特工。搞情报、当特工,是英国人的强项。传说中的福尔摩斯精通拳击和棍术,但也敌不过两个壮汉的同时夹击。斯迪德更糟糕,什么武功都不会,出门还总带一把雨伞防身,伞柄里面藏了一把刀,他基本上不会使,结果常常被对手捆起来,塞一个什么角落,等人来救。他的敌人比福尔摩斯的更加危险,因为他要对付的常常是苏联间谍克格勃、变态科学家、吃了不明液体而变异的巨鼠,可以用手打飞子弹的杀手。

    我认识斯迪德的时候,才十三岁。他是我少数几个见过真容的英国人,莎士比亚、牛顿、丘吉尔这样的都不算,他们太有名了,让我觉得他们不是英国人,而是世界名人。我还知道另外一个英国人,叫007,但是他太下流,我常常在大人出差带回来的旅行袋里见过。关于这个007的故事,都写在那些火车站的杂志里。我常常看完之后,觉得心跳的有些厉害。后来,我才知道007其实出门不怎么坐火车,去的都是高档酒店和赌场。

    斯迪德不是这样子的,他总是拿着雨伞散步,骑自行车,或者开老爷车,偶尔打个的,那种从来没有见过的黑色伦敦出租车。他身边的女人不少,对她们,斯迪德都是彬彬有礼,却从来没有看到他和谁上床。每次我见到他,他带来一两个不同类型的不同国家的女人,白的、黑的、黄的都有。对于十三岁的少年,是多么大的一个刺激。因为身边没有长开的女同学,千篇一律的黄皮肤,营养不良。我算了一下,即使到了十八岁,她们赶上斯迪德那些女朋友的可能性也很小。

    那时候,我真想见到斯迪德,在他身边干点什么都行。比如,他去过的英国乡村,是我在中国从来没有看过的。阳光明媚,绿草如茵,他和自己的女助手、男同事,在草地上随意地聊天,然后把一个行动方案给搞定了。这简直是一奇迹。但凡这些涉及生死杀人的事情,在我的理解中,必须要有一个坚毅严肃的年轻队长,长得棱角分明,浓眉大眼,目视前方,在黑夜中低沉地说道“出发”;或者一个中年领导,梳着大背头,在墙上的大地图,用红蓝铅笔划了几道之后,拍拍要去的年轻人的肩膀说,“组织上决定把任务交给你,有没有信心完成”,啪,一个敬礼。

    斯迪德的杀人计划,没有这么严肃。所以,他常常被对手下了迷药,喝茶喝茶就迷糊过去了。对,还有茶,英国人为什么老是喝我们的东西,他们的茶有什么不一样吗?我曾经在自己喝的绿茶里面放了点麦乳精和奶粉,搅了搅之后,茶叶浮了上来。每当看到斯迪德被麻到,或者被打晕了,我才意识到时刻保持警惕的状态也不错。

    到了英国,有一天,我才知道《复仇者》(The Avengers)早在80年代初已经停播,斯迪德偶尔在午夜的电视老片里,才会出现在人们的面前。而我其实应该属于“Steedophiles”中的一员。

    时至今日,为了让别人容易明白,我会告诉别人,自己留学英国的目的是,为学习先进的科学,为了解西方先进的制度,为将来的海归有一份好的前途。但是我知道,我自己说这些都很表面,却似乎是必须要讲的。

    上个周末斯迪德突然在一篇小文章里,重返我的记忆。今天,我就把这个事情讲清楚了:来英国,其实是我20年前就决定了的秘密,就是因为这个斯迪德。

    因为他,我第一次看到了空手道是什么样子,因为他,我发现凭一张纸条可以从陌生人那里,拿到自己的东西,因为他,我发现几句话可以替代泪流满面歇斯底里的大段抒情,因为他,我发现一个人可以只穿一套衣服,虽然变旧,却依然整洁。

    而我来这里,就是想见证这些是否是真的,要知道十三岁的好奇心,被困扰了20来年,都变成了潜意识。

    全文链接

    http://www.bbc.co.uk/ukchina/simp/uk_education/uk_education_students_diary/2009/09/090918_zengbiao_steed.shtml

    17 September

    假如有天意

    事情是这样子。
    9月18日到22日,上海召开世界华文媒体论坛,我准备了很久要去,答应下来总觉得心里有些惴惴。
    随着日期临近,才明白是为什么。8月初笠笠的生日过完,自己的事情却没有搞定,最近去了一趟普利茅斯,才知道5年前来过的地方就是这座海边城市,而Steed突然出现在我的记忆里,在车上写了一篇专栏给BBC,每次写这样的专栏,都会想起很多往事,对比今日的奔波,越发觉得过去所经历的妙趣横生,心态自在自由,而今日之精神颇显颓废。晚上睡在一家B&B里,三点才睡去,六点就醒来,办事中途,居然躺在人家的会客大厅睡了过去。而午饭根本就没吃,买了一听ginger beer,打了一个饱嗝,才觉得舒服,好像去了暑气一样。回家的路上,身体已经略感不适,而办事的结果依然是那个失望。
     
    何况,会期在岳父母离英之前,情理有所不通,但是为了参加会议,硬着头皮顶着去了。
     
    行期前三天,妻子突然身体不适,凌晨叫来救护车送往医院。经过一天折腾,医生说没有大碍,但是吃了药却没什么效果;面对卧床的家人,自己睡地板,半夜看着笠笠,好在笠笠突然很乖,喂饭、洗澡、入睡都很顺利,甚至半夜醒来,也是小小一闹,便又睡去。妻的病情未见好,行前一日,妻去CT,病因不明,以我的揣测应无大碍,于是硬着头皮要去。飞机是清晨6点,于是一夜不睡,仅在地板上躺了一会等到两点,从家门到市中心赶早班机场大巴。一身西装,两箱行李,要往祖国去。凌晨三点四十五分的大巴,在来的越来越晚的秋日第一缕阳光之前,载上一批一批的早行人。
     
    到了机场第一眼看的公告牌,唯独自己要做的去巴黎的航班被取消了。排队,被告知去票务问,再排队,坐早晨十点多的航班,不过是去荷兰转机。还是决定去,一定要去,从四点等到八点,我终于领到了登机牌,进入了候机室,我买了所有该买的给朋友的礼物,一个朋友在电子邮件里这么说,就是“我们以前在一起抽的rolling”。我马上要见到他们,见到上海,参加那个大会,我以为那里面有自己学术之外的人生机会。
     
    9点35分开始登机,中间等待时间,对于渴睡的我,简直是一段折磨,身边的人与声音,好像隔了一层。但是我一直在等,也看笠笠在手机里的照片,我不知道为什么现在每次出门都会这么想他。发现有多个电话打入,初不以为然,最后捡了一个陌生号码打过去,竟然是岳父的,而消息是妻被告知病情严重,已经被救护车送完医院,等待手术。
     
    我还能做什么的呢?除了这次大会,我还要见老朋友和几个未曾谋面的朋友。而更关键的是,我要在上海和母亲坐同一班飞机回来。现在,我去不了。我还想去,因为我总觉得那里有我的一个机会,而现在突然发现所谓的机会,前面还可以加上若干定语,比如渺茫,极大等等。这几个月来的不安,在今天突然这样戏剧性地被步步逼现出来。
     
    下午,本该在阿姆斯特丹机场,等着去上海的飞机的我,在妻的病床前说话,我突然说起了自己要的生活,和窗外的阳光秋天一样,如此明晰地看到自己是一个如此物欲重重的人,每一个生活的细节都需要金钱来实现,而这些细节就如我所追求的美味一样,极难妥协,极端唯我。
     
    那个世界华文媒体大会,很快就要成了一个与我无关的新闻。我还要在周六去机场,去送岳父母回国。周三再要去机场,接我那孤身赴英的母亲。
    妻的身体应该到那时,还是很虚弱。笠笠会一如既往地在下午三点钟后,背对着flat的大玻璃窗,坐在地方玩自己的玩具,对这每一个推门进来的人,展现自己天真的笑脸。
     
    而我,真的,去不了上海了。
     
    12 September

    刘原的离去

    我有读国内媒体圈人士博客的习惯,刘原的《丧家犬也有乡愁》是我常去的。说不上欣赏他的性说的专栏,因为以性做隐喻的创作,不需要多高的技巧。最有意思的一次,是他在三鹿事件之后,指名道姓地骂土摩托。让我觉得他和土摩托是两种类型的极端,一种身在国内日久臆想型的愤怒,一种是从海外到国内的暂时性的偏执。
     
    在刘原的专栏和文章中提到,最大的是情怀、家国、乡愁这样的字眼。在反复地出现之后,突然让人感到无力。上个月,知道他的副总编职位被拿掉,我也是第一次知道他是一个省级报纸的副总编,可能是竞争上岗类型,而不是体制内的。拿掉的理由是内部考核不过关;而博客界很多认为是他报导了戒网瘾的训练营。这种公私分离的情况在中国太常见了。刘原很多文章格局太小,性情流露有点滥情。
     
    其实,在说完了上面的絮叨之后,我最想问的是,为什么我常常去看刘原的博客?原因其实有点变态,我只想见证一个文人兼报人,在国内当下媒体环境中的下场而已。我从来没有见过刘原,更谈不上是他的朋友。而从我看他博客,到现在他离开。我总觉得他似乎做得很空洞,这种空洞,其实没有必要去渲染。但是他反复地去渲染了,这是悲剧的祸根。也许,很多人不喜欢他如此卖弄自己的空洞。刘原常说的江湖,也并没有想象的那么义气或彪悍。
     
    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有过曲折有趣的媒体经验,有一个爱他甚至崇拜他的妻子,如今被体制扫地出门,为生计奔波,那些情怀、家国、乡愁还值得谈吗?我相信以自己读刘原的感觉,他一定会继续渲染这三个关键词。但是,我内心里觉得大可不必。
     
    而在这里,我要做一个忏悔:为自己一种略为阴暗的看客心理。
    09 September

    学生会的故事

    在学生会待了一段时间,听到过两次嘈杂。一次是一个中国女生打电话,似乎为了婚姻;此时在我的身后不远,一个日本女生在发飚,似乎也是为感情,拍桌案,踢桌腿。日本女人如此彪悍,生平第一次看到。
    特记之。
    08 September

    来,缅怀一个人John Steed

    在周日的开往普利茅斯的火车上,我再次碰到了少年时候的伙伴,John Steed。
    04 September

    留学爱国主义

     

    到朋友家吃饭,他突然说起爱国的问题,举座冷场了七八秒。第一,窗外风和日丽,这个话题有些沉重。第二,各自的父母都在场,贸然开口说出留学多年之后的爱国观点,也许引起人民内部的文化冲突。

    其实无他。我打了圆场,说自己从去年在伯明翰与布里斯托两地跑的时候,突然考虑死后葬在哪里。那时候,在上班的火车上,翻完了当天报纸,看着晨光中被白霜覆盖的英格兰的田野,“兼葭苍苍,白露为霜”,发现自己到办公室的时候,家人还在布里斯托的床上酣睡。不禁问自己,我在这鬼地方到底干什么?我在内心所看到的,所想到的一切英格兰的好,能够持续多久?足以终生不悔吗?

    上个月我突然想通了,写了一篇打油诗,记录了当初的关于葬身之所的顾虑:

    如果在英国,

    魂一样,从英格兰到苏格兰的高地

    在约克郡的大沼泽里面游荡,

    天上下着《呼啸山庄》里面的雨。

    是不是每天都可以喝点英国的ALE,

    特别是冬天

    墓地里有些太潮湿,

    我那个波特小姐故事里的兔子窝

    没什么干草。

    或者在教堂里面

    买一块大理石砖大小的地方

    如果总是很多中国人在上面

    踩来踩去

    影响了休息,弄塌了沙发

    我可以多给钱

    要了门外那块绿地

    就在夏天的云松下

    爱国是伴随着留学的成长性话题,就好像青春期的孩子,对待性的看法一样。在我们的年代,初恋中的少年,头脑发热,对象明确单一,却犹犹豫豫说不出自己真实的感觉,连握手都要深思熟虑,看准时机。那时候爱国,请给我一杆枪,虽然不知道敌人在哪里,但是心里明白一定要死给祖国看。

    年岁渐长,出国之后的爱,如同经历了分离的爱情。我们在异国生活,坚守着对远方恋人的一片忠贞,就好像把恋人的照片放在钱包里,四处给人看,在最初的日子里,我们也很强调自己是中国人。当然,与爱情一样,我们都知道每个人的结局都不一样。

    比水还多的时间和无处不在的试探会冲淡和改变当初的执著。人的灵活性在于,为了爱一个地方,可以无限地放大关于那个地方在心中的好,增进自己心中的爱。一年的硕士,眼看留下不易,常怀海归的憧憬,祖国自然蒸蒸日上。博士之后,所谓翅膀变硬,去留两地的砝码增加,当今形势求回报率的话,祖国更可爱。

    爱一个崛起的祖国并不难,难的是爱一个非母语的文化,但是最难的是留在英国,潜伏式爱中国。特别是就业季节到来,过分强调自己的种族和国家背景,似乎是一种不智。学术圈多元化程度较高,是中国人在海外立足的传统行业。但是,经济萧条之下,这个行业空间也受到了高度的挤压。从去年毕业到今天,我同一届的博士中,我知道有不下三人退出学术圈,而且他们都是英国人。于是,在填写那份Equal Opportunities Monitoring时候,我也越发有些不放心,是否真的要表明自己是一个Chinese。

    上述分析爱国,实属功利狭隘,绝对英国庸人哲学的体现。但是爱国主义,在西方所遭受的反思,甚至冷落,是一个事实,其程度与它在中国享受的追捧,基本上等量齐观。对我而言,爱国是一种回家的感觉,我相信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落叶归根是爱国的试金石,葬在哪里的问题,远远比一个欢呼中国崛起,干掉小日本的帖子的姿态更低,而其中的真诚,也高过了不住到countryside,不足以与中国人爱热闹决裂的那股子决绝。

    “未知生,焉知死”,这是智者的豁达。然而,如果你为留不留英国而发愁,进而担心自己爱不爱国,我建议可以从墓地开始,测试自己的爱国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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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September

    柏青哥

    柏青哥 (為日語 "Pa-chin-ko"),挺好玩的一个介绍。达赖去台,遭遇抗议。发现了一个很牛的党,“中华统一促进党”,党魁据说是在大陆台商张安乐,这个名字很有当年捻军首领张乐行,乡间叫他张老乐。那乡间是在涡河流域,当年有一个同窗就来自这个附近的涡阳,我们叫他“胸大肌”,据说很能打。台湾之外,海外促统组织很多,也算是中国在海外统战的一个对象,有些场合还真的是用的上。这些组织中,很多老人的情怀故事,挺值得讲出来听听。
    24 August

    淡菜,水菜夹

    昨天家里做了一点羊肉,安徽话似乎叫“糊”,读第一声。我看到羊肉在水里刚熟,就拿了小刀削着吃。
     
    这个吃法,我看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里面提到过蒙族人吃羊肉类似。我虽然来自柔弱的南方,但是喜欢吃生肉带血,常常让人视为有些怪。以前我可以吃下一斤生牛肉,喝了四瓶啤酒,一路有点醉意地在琉璃厂一带独自晃荡。上次去伯明翰,吃着涮一下带红的羊肉片,服务员都有点看不过去,劝我熟了再吃。其实,我吃涮羊肉,可以就一锅开水,什么都不放,拿肉片涮出半斤来吃。
     
    以此类推,我吃angus牛排,基本上点raw,日本生鱼片,我可以吃一个晚上。所有这些,都源自我从小的饮食。我离开了家乡之后,我才发现故乡的饮食是如此奇特。就好象不懂温州话一样,我们的饮食也不被人所了解。海里的虾,捞上来,在船里就“村”(方言读音相似,可能是很快地煮),我小时候可以不声不响地吃出一大盘子的虾壳来。上周的一个傍晚,我突然跑到大三,买了一盒shell on prawn,味道与做法与“村”相似,坐在商场门口一口一口吃起来。那时候,我感到非常想家。我脑子想到的还有曾笠,我不知道他以后的口味是什么样子,我希望他能够吃海鲜,吃生的,而不是那些经过烂煮乱炖的所谓“中餐”。我极端反感普通话就是中文的霸道,也反对对中国饮食的狭隘与无知。而曾笠,我希望他长大了能够明白,不管做中国人,还是英国人,都不要把他最宝贵的“自己”给束缚住了,不论是吃什么,还是干什么。
     
    我觉得日常生活有些禁忌要注意,比如指导别人夫妻过性生活,现在我体会到的是,小心教新晋父母养孩子。如果留心的话,你会发现我几乎不和别人谈怎么带他的小孩。我是一个言行一致的人。
     
    上周六,买了一盒morrison的淡菜,温州话叫水菜夹,英文叫mussule(拼写的对吗?),这是我们最普通不过的海货。我的做法很简单,把水烧的快开的时候,把洗了一下的淡菜,倒进去,然后放点盐和姜丝,等到贝壳张开,就捞上来吃了。滋味与白水煮羊肉是一样的,汤却特别的鲜。
     
    13 August

    浦江饭店

    最近出游特别想起了,自己在上海住过的浦江饭店。它对我的意义特殊,因为是来英国的起点,而这个饭店也是一家英国人开的老牌饭店,当年礼查饭店。最近家乡有人写信给我,在徐訏的名字后面打了一个问号,似乎不认识。徐訏先生是一个很不错的小说家,他的作品几乎都读过。而读到的第一篇就是关于在一个上海的旅馆开始的。上海真是一个神奇的地方,它有过中国历史上最为激进的巷战,有过工人起义,他的暴力和强悍的一面,总是被北方的咋咋呼呼给掩盖了。
     
    我的英国是这样子开始。我到了上海,找了几家饭店都很贵,或者是招待所改良,人比较杂。于是告诉一个司机自己的价格,把我开到了这里。那是一个下雨天,浦江饭店的餐厅有些贵,我一个人跑到外面想着家日本料理,不果,于是回来睡在浦江饭店的大床上,等着第二天去签证。第二次去是全家住在一个超大的房价。饭店外面是外白度桥。我对上海的印象一直很好,而浦江饭店也会一直留在我的印象里。那天爸爸在房间里大唱京剧,因为妹妹拿了一个好工作,而我要出国。记得房间似乎还是在我可以承受的范围里面。如今看到网上它最普通的标间涨到了1280元,折合英镑100多镑,已经接近了伦敦。
     
    这么多年过去了,它都进步了,而我还在原地踏步,实在是惭愧。有时候,我觉得人应该与自己最心爱的人与物之间,应该用金钱来计算关系的。只有在这个时候,你才会感觉到美好被折合成物质后,是这样的具体清晰。特别是你看到它越来越超过了你的能力,就更加觉得现在的美好的可贵,而当初那份记忆也愈发珍贵。所以物质主义,是一个好东西,而拜金是人生的一味清醒剂。
     
    有天回去,再在浦江住几个晚上。我一定会去餐厅点上海的油爆虾、水晶虾仁、干煎大明虾、浦江小炒皇,还有饭后的甜点和咖啡。那时候,我应该有重新开始喝酒抽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