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blexical's profile性先进的亚词汇加工:只许胡折腾,不许折腾胡。PhotosBlogListsMore Tools Help
November 05

最近有争议的一文

 
 
事关全英学联的国庆晚会,英伦在线在《英中时报》的专栏“性先进”发表了这个评论。
最近很多朋友发来了反馈,特此贴出。
November 04

另外一位张伯伦

另外一位张伯伦(Joseph Chamberlain),读完了他的介绍,明白了statesman的含义。另外提醒一点,他是我们熟知的张伯伦的父亲。
November 03

关于英国民族党

本周拿这个话题,作为Chinese Connection的话题,现在还需要嘉宾一名。
October 29

唐德刚先生逝世

上来更新博客,悼念唐德刚先生。他撰写的《胡适口述自传》,曾经是我六郎庄时期的枕边读物。他的学问风格,个人感觉世故、人心与学理均沾,和自己身边的很多朋友风格接近。特别是他嘲笑沙坪坝时代,韩国义士刻苦读书的样子,令人印象深刻。
 
本周写了两篇评论,一篇是约的稿子,关于英国民族党的分析,我写了5000多字,工作时间大概是5个小时左右,主要是查对资料费时间。两篇文章中间买了Paul Kenndy的The Rise and Fall of The Great Powers,2.99镑。提这本书,是因为自己写的英国民族党,也用了几段长时段的历史总结,这种文风在Kenndy和许多评论英国帝国历史的作家、历史学家作品中常常出现,我也是积累这些时间的阅读,尝试写这么大跨度的总结。深刻感觉历史,或者学术的,宏观与细节之间,张弛自如,需要功夫。在这点上,有一些历史大纲的写作,是很见功力的。唐德刚先生的老师,郭廷以先生的《近代中国史纲》,就是一本读起来有滋有味的经典,可以与朱德熙先生的《语法讲话》媲美。
 
另,唐德刚先生是安徽合肥人,如今安徽人,成为我心目中越来越大的一部分,领袖如锦涛书记,美女有周涛,学者有唐先生,文人还有陈独秀,帝王有朱元璋,首富有比亚迪老板,忘了名字,还有诗人海子。希望曾笠也能折腾点什么出来,比如水稻专家、黑老大、打黑局长、举重冠军什么的。昨天与母亲聊天,说温州人神话,其实不稀奇,只要是中国人,都是能吃苦要赚钱的,比如温州人进不了英国,东北人就开始自己的神话。而在温州地区,江西人、安徽人也开始了自己吃苦赚钱的神话,而先来者歧视后来者的故事,也在各地各国开花。因此,我相信上帝,特别是传教士心中的上帝,他对一切人都一样。
 
October 22

新留学时代的衣着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糟的时代”,19世纪英国人狄更斯的话,在21世纪中国广为流传,成为海归和土鳖共同聊以自慰的语录。可惜,2003年去国赴英,我活生生地错过了这么一个好坏无常的时代。

 

记忆之中,从那年开始,中国经济以每年8%的速度稳定发展,到了之后还发现,原来流传的“19世纪以前中国的GDP一直是世界第一”的观点,源自英国老牌杂志《经济学人》的马屁。此后,在英国谈论中国话题,也越来越多起来。

 

我感兴趣的居然是服装。素以生活低能暗示某种名士风度,我对衣着并没有特别的爱好。直到有一天,在布里斯托街头,看到一位中年华人女士,穿一套西装,看不出是职业女装,缺乏那种严谨低调的感觉,布料缺乏质感,款式朴素得有点过,加上有些肥大,特别是肩膀,有点挂在身上。

 

这样装束之保守,极大了刺激了我自以为麻木的衣着神经。回到住处,忍不住和同住的几位留学生朋友说,你有没有感到这边很多八十年代来的人,衣服有点怪?记得看民国时代留学生,常常是先生黑色呢大衣,太太有个皮草披肩,眼光深邃地透过镜片看着镜头,神采奕奕,仿佛受足了知识与智慧的滋润。2005年初春,受其暗示,我也穿了一件TOPMAN的黑色呢大衣回家,配上鲜红色调的围脖,却在温州机场被妹妹大肆嘲笑,说英国的牛角扣羊毛大衣都已经滥大街,你还穿得和老头一样回来,这让我好生委屈。

 

也许,我看八十年代留学人的衣着,如同21世纪的身处中国的妹妹看现在的我一样。

 

这样的经历,我曾经在北京碰到过。我的家乡,在中国以服装和鞋的生产闻名,耳濡目染,对服装的潮流有些潜在的感觉。当初刚到北京,对北京人衣着,受到过也有类似的刺激。经过两年改造,慢慢接受了绿色军大衣其实是一种京味的酷,而西裤配运动鞋只不过提前宣布了七八年后到来的周杰伦风格。

 

当时大学校园里的穿着水准,基本上与外面大街上相同。老校长季羡林老先生,正是一袭旧中山装,被新生视为迎新的校工。当时北大教授里面,一位叫朱青生的美学教授,我觉得穿着是最帅的,褐色礼帽加蟹青色风衣,记忆中,曾在一场冬雪之后,在学五食堂前,超过一米八的身影,飘然而过。后来我才知道,他曾经在德国留学过。

 

在英国,因为读博士关系,“士志于道而耻衣恶食恶者,未是与议也”的教训,在脑子还有点作用。除了参加学术会议之外,基本上很少买西服正装,日常穿着也不想太潮,一般T恤加牛仔裤基本上可以了。不过,受国内美国风影响,如果认为出国,总要带个棒球帽,显然在英国,这不仅仅是土,而是没文化的美国佬的恶俗。如果稍微讲究点,T恤最好翻领,配灯芯绒的裤子,天冷了,衬衫加一件毛背心,足以应付学校里大大小小的场合。

 

当看到8090后的留学生,女生的GUCCI的墨镜镜架,挂着LV手袋,在夏天阳光里,晃着了你的眼,男生的内裤比牛仔裤更高,夜里去赶clubbing的西服里稍稍翻出的衬衫袖子,居然让你觉得有那么一点味道在心头,很遗憾,一个最好也是最差的时代也已经离你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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